摘要
2014年10月2日国发43号文出台《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做出了硬性规定,市级融资平台不能代政府发债及融资。2015年1月1日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也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债券融资问题。新形势下地方政府应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改革、降低财政风险与金融风险,探索新形势下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成为当前的主要任务。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和当前热点问题,就地方政府融资改革和PPP模式下企业财务管理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出处
《会计师》
2016年第3期49-50,共2页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