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1年10月9日,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贾永祥无期徒刑。贾永祥在位期间,伙同法院副院长梁福全、焦玫瑰等人疯狂敛财,大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将神圣的法院变成了腐败的窝点,在当年的法院系统成为人数最多、职务最高、影响最坏的犯罪案件,被称为“法院腐败第一案”。贾永祥被“双规”期间,正值沈阳市召开人代会,法院工作报告未获通过。这在全国法院工作史上首开可耻纪录,也在海内外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出处
《检察风云》
2016年第7期66-6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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