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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偷偷兼职未影响工作,单位也有解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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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保:我是一家公司的质检员,在公司生产淡季时,我的工作时间多有富余,尤其考虑自己收入不高,每年回家过年,给家人买礼品、参加同学聚会的花费又大,遂向公司提出,在绝对保证公司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利用每天上班之外及周六、周日去做兼职赚钱。因遭到公司拒绝,我便偷偷与一家单位达成用工协议,负责其产品的加压试验。公司发现后,曾勒令我立即停止兼职。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6年第1期11-11,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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