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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航员在船时船长该如何行使船舶管控之责——从一起长江段海事事故中所应汲取的教训 被引量:2

How does the master exercise ship control responsibility when the pilot is on board?——Lessons to be Learned from a Marine Accident in Yangtze 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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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海商法的规定,引航员在船时并不取代船长的职位,船上的最高指挥员仍然是船长。一旦船舶因引航员的过失造成碰撞损害,由此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仍然应当由被引领船舶的所有人承担。
作者 王以京
出处 《中国海事》 2016年第3期39-40,共2页 China Maritime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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