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图书馆的治理主体主要集中于政府、社会公众以及公共图书馆等几方面因素,在实现治理目标的基础上,需要各项公共服务理论协同进行,通过共同治理,让政府管理权限得到拓展,下放到各个领域,增强我国公共图书馆的理事权利和机能,在治理过程中作出适度调整。本文主要介绍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的重要特点,其中包含单层次的理事会治理模式,解决政事不分离的管理弊端,也客观推动图书馆内在改革措施,让治理文化以及社会荣誉得到运用,积极稳妥的推动制度化的发展进程,避免机械化前行,制约发展质量。
出处
《商业文化》
2016年第9期165-16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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