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环境污染保险制度是一种有效的分散环境污染风险的机制。我国环境污染保险的发展历史不长,构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是当务之急。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我国应该建立一个以企业或个人为投保主体、多家具有资质的险企联合承保的环境污染保险制度,在对重点领域实行强制性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大力发展自愿性环境污染保险。
出处
《武汉金融》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29-31,共3页
Wuhan Finance
基金
湖北省循环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转型时期保险业服务循环经济发展的路径研究"(HXFKY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