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下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2015年《立法法》的修改扩大了地方性法律文件制定主体并增强了对民意的反馈,这对于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在新时期,一方面中央政府应当强化对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违宪审查立法进程;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新的《立法法》的授权下应当更加注重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立法;另一方面广大人民应当加强对立法活动的参与积极性。
出处
《科技创业月刊》
2016年第6期95-96,99,共3页
Journal of Entrepreneurship in Science &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