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谈中国电视综艺节目的制播分离制度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制播分离,简言之,就是节目的制作与播出是分开来的,属于两家集团。国内现在对于制播分离的定义基本上主要有两种看法。一种是在电视节目的生产过程之中将制作和播出完全分离,电视台不负责节目的制作,、而将其交于社会公司.电视台只负责节目的购买、宣传、编排和播出。另外一种看法从这一词汇的源头找依据,认为制播分离这一概念来源于英国。是对英文Commission的翻译。该词原意为“委托制作”,是指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将部分节目委托给独立制片人或独立制片公司来制作。
作者 王红艳
机构地区 黑龙江电视台
出处 《活力》 2016年第3期86-86,共1页 Vitali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