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可见生态文明建设的成败已上升到了关乎社会主义建设成败的地步。针对环境污染当中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无法得到追究的问题,从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角度出发,由检察机关担任公共利益的监督者、维护者的角色显得较为妥当,但是针对环境污染问题形成时间周期长、空间跨度大、影响范围广、取证技术要求高等问题,无疑给检察机关如何履行好公益诉讼人的角色提出了一系列崭新的课题。
出处
《青海检察》
2016年第1期54-57,共4页
Qinghai’s Procuratori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