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经济技术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已经进入了改革深水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都在经历深刻变革。经济的发展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是双面的,它在改善人民生活的同时,也使得自然灾害、安全事件、公共卫生事件等频繁发生,突发性公共危机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因素。政府作为社会活动的组织者代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它有责任和义务加强对社会突发性公共危机的控制和管理,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损害,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有关重大突发公共危机处理的相关精神,探讨新时期的政府应急管理措施,为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一定的理论参考。
出处
《管理观察》
2016年第4期67-69,共3页
Management Obser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