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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就3类补贴的财税处理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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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企业发放的职工交通补贴和供暖费补贴在会计核算上可在成本费用中列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企业会计核算时,支付给职工的交通补贴和供暖费补贴应在"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下进行核算。其中,支付给生产部门人员的,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借记"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2016年第2期69-69,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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