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邻避由居民生活环境条件的改变引起,直接关系居民环境权益。邻避治理的行政强制策略侵害了公民的环境知情权与参与权,不符合环境承认正义要求,可能导致更强烈的邻避行为。经济补偿策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环境利益的损失,符合环境分配正义要求,但不能全部解决公平问题,还可能导致环境换经济的后果。公众参与策略尊重公民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在形式上实现了环境程序正义,但由于很难实现公民的"有效参与",可能导致邻避设施向弱势群体居住区集中的结果。因而,要加强邻避治理的环境正义规范,使邻避各方行为符合环境正义要求,保证治理结果符合环境正义目标,才能从根本上消解邻避的产生。
出处
《前沿》
2016年第1期24-27,57,共5页
Forward Position
基金
国家林业局2015年重点课题"生态意识与林业发展的互动机制研究"(2015-2)
江苏省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江苏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研究"(13ZD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