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信息是建设责任政府的一条有效途径。基于政府信息公开这个论域,责任政府建构的前置条件包括行政理念的转变、健全的信息公开机构、完备的信息公开法律和制度体系以及完善的政府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借鉴英国、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国经验,责任政府的建构需要构建管辖责任明晰的信息公开机构,建设协调型责任政府;构建系统的正当信息公开程序,建设规范型责任政府;构建信息公开"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设开放型责任政府;构建"参与互动"信息公开模式,建设共享型责任政府;构建"监督救济"信息公开模式,建设保障型责任政府;构建"完备协调"的信息公开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型责任政府。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240-246,共7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新媒体背景下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L13AKS004)
辽宁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新媒体背景下中国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L13AKS004)
辽宁省科研创新团队"‘五位一体’中国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研究"(WT201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