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瓮安县2013年开始实施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村级互助金项目,建成了青池村扶贫互助社、乌江村扶贫互助社、龙塘村扶贫互助社和山星村扶贫互助社,四个村共发展农户入社374户,资金规模达116.8万元,累计向农户发放借款188万元,收取占用费6.5万元,为贫困户解决了燃眉之急,放大了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农村的和谐与稳定。但是,仍存在认识不明确、借款不严格、程序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据此,提出了促进扶贫互助社发展的几点建议。
出处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6年第5期160-161,156,共3页
Rural Economy and Science-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