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学是数量的科学”它的基本概念之一就是数。从唯物辩证法看来,数虽然是“最纯粹的量的规定”但是,它“充满了质的差异”。因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对立统一,不仅质的东西是有量的,而且量本身也是有质的。所以,数学虽然撇开事物的其它一切特性、而仅仅考虑事物的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数学中的量可以永远绝对地同事物的质相割裂,更不意味着数学中的量本身根本不反映质,只不过这种反映的方式不同。
出处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CAS
1977年第1期18-27,共10页
Journal of 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Natur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