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P2P网贷平台这一全新的融资模式在国内得到了高速的发展,但在与此同时,因该行业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导致行业内鱼龙混杂、良莠不齐。不良的P2P网贷平台在运营中出现违法违规问题后,就极易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型犯罪。由于这两类犯罪在犯罪构成上存在一些共同之处,所以认定此罪与彼罪成为一个司法实务中的热点和难点。本文主要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及"使用诈骗手段"入手,对这两种最常见主要的非法集资类犯罪的司法认定进行分析和探讨。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6年第2期14-16,共3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