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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掘古墓葬罪法定加重处罚情节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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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盗掘古墓葬罪加重处罚情节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同案不同判。盗掘确定为全国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葬应理解为盗掘时该古墓葬即已被确定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盗掘次数应根据犯罪故意、盗掘时间的连续性、盗掘对象的封闭性、独立性综合判断。珍贵文物的界定应参照《文物法》的规定,一、二、三级文物为珍贵文物。
作者 张萍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6年第2期19-20,共2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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