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坚持把简政放权作为深化改革的“当头炮”和宏观调控的“先手棋”。取消一些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一些行政审批事项。就是简政放权的具体举措。2014年6月至2016年1月。国务院分五批取消了272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总量减少44%。初步实现了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基本取消,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未经批准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基本取消。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6年第3期1-1,共1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