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工业企业为碳排放主要贡献者,创新工业企业碳减排机制,对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国家提出的2020年碳减排目标及兑现国际承诺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针对工业企业碳排放外部不经济性行为,运用外部性理论,采用文献分析、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分析方法,以国家提出的碳减排目标为依据,在地级市尺度上,动态确立了工业企业碳足迹强度补偿阈值,估算了工业企业碳足迹补偿标准,进而构建了对其边际社会成本碳排放量与帕累托效率最优点碳排放量之差进行补偿的机制,并从成立碳足迹补偿委员会、设立碳足迹补偿基金专用账户、制定法规、实施监督等方面,对工业企业碳足迹补偿实施途径进行了探索,可为我国建立碳足迹补偿机制提供借鉴,也可为开征环境税提供参考。
出处
《池州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43-45,共3页
Journal of Chizhou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