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过往的土地征收存在征地范围过大、土地资源浪费严重、征地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偏低、农民权益受损、腐败问题多发等问题。土地征收法制改革的关键还是要落实土地征收以公共利益需要为前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实现治理民主化、法治化、廉洁化,切实保障集体组织和农民的权利,履行正当程序,规范交易秩序,严守政府与市场边界,谨慎行使权力。这是实现治理现代化的要求。
出处
《广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231-240,共10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dong
基金
广东省2015年宣传思想文化人才专项资金项目"治理现代化视野下的土地法律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