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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立法权限划分的困惑与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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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全国人代会的一项重要成果是出台了《慈善法》,这是继去年全国人代会审议、通过《立法法(修正案)》后,全国人大连续两年行使立法权。相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频繁立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职能由沉寂渐趋活跃,是一个非常鲜明的改革信号。这一变化潜藏的追问是,究竟哪些立法权应当由全国人大行使?哪些立法权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对于这些追问的深入思考,已是当下法治建设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
作者 阿计
出处 《群言》 2016年第3期29-32,共4页 Popular Trib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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