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公司的利润分配活动中,利润的确定与利润的分配是最为基础性的一环,解决的是利润分配活动的财源问题,同时,也是平衡债权人利益与股东利益的手段。确定利润的来源以及利润分配的标准是确定分配财源这一问题的两个不可分离的方面,二者具有一定的对应关系,同时又与特定的资本制度密不可分。本文尝试分析哪些盈余可以作为利润的来源、采取何种标准分配利润以适应新的资本制度、兼顾股东利益与债权人保护,是本文要解决的核心问题。
出处
《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37-39,共3页
Journal of Wuhan Metallurgical Manager's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