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的快速发展,当前以及以后的快递业仅靠传统的邮政业法规来调整是不能满足人们需求的。收件人反映的邮件的不"快"、延误、甚至毁损及丢失等诸多问题,主要是由于快递服务的质量不能和快递业的业务量同步发展,导致收件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本文通过实际的调研数据,找出现阶段快递服务合同中收件人在民事权益救济方面存在的不足,为保护收件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一些完善建议。
出处
《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43-45,共3页
Journal of Wuhan Metallurgical Manager's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