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社会系统的功能分化进程中,经济系统释放出强大能量,它依据自身的系统逻辑自主运行的同时亦将自己的系统迫令施加于其他子系统以及社会系统,经济秩序也由此不再简单地从属于社会秩序,对于经济秩序及其法律形式的理解有必要从其内在结构出发。经济秩序建立在知识、规范和权力的基础之上。两种知识的流动方式及其延伸出的两种经济秩序组织原则同三种规范、三种权力之间形成了复杂的交互关系,并且蕴含了三种经济秩序的类型;法律通过将以上三要素制度化地关联起来,表达了对某种经济秩序的确认和期待,并在不同的经济秩序类型中呈现为不同的具体形式。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36-146,共11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
基金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经济秩序的结构及其法制表达>(项目编号:CYB15077)之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