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基本要求,2015年1月《国务院关于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国发[2015]3号)出台,更是对实施启动中期预算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相比年度预算,中期预算建立起预算—政策—规划之间的联结机制。在中期预算框架下编制年度预算,可以为支出结构优化、合理预判并规避公共风险提供可操作的制度基础。本文分析了中期预算管理对财政收入体系的基本要求,并根据这些要求提出了完善我国财政收入体系的对策和建议。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94-97,共4页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8批面上项目"中期预算管理的理论研究"(项目编号:2015M581034)
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辽宁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5B0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