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现一只受伤的大鸟
2004年5月的一天,恰逢内蒙古赤峰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刚刚成立,我们便接到群众电话称:在本市红山区小新地村农田,捡到一只不知名字的受伤“大鸟”,请示林业部门处理。接到电话,时任中心主任的我立即带人赶赴现场,发现受伤的“大鸟”是我国一级保护鸟类大鸨,随即开展了救治、放飞、公布野生动物救助电话等一系列程序化工作。此活动引起新闻媒体的重视,赤峰电视台和内蒙古电视台进行了全程报道。
出处
《森林与人类》
2016年第3期66-81,共16页
Forest & Humanki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