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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两大法系民诉庭前准备程序看我国民诉庭前准备程序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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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期以来,由于众所周知的司法行政化原因,我国庭审并没有真正得到重视,以正式开庭审理作为目的之审理前准备程序自然更得不到关注。一方面不作事前的准备的庭审常常会因准备不足而难以掌控,庭审质量和效率不高;另一方面,如果过于主动的纠问式庭前准备,又极易导致开庭审理走过场或先定后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
作者 刘彦贵
出处 《特区法坛》 2016年第2期36-41,共6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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