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恐怖主义是政治性犯罪的当代升级版,反对恐怖主义已成为世界各国维系安内攘外的政治共识;然而,在国际上反恐的法治共识尚处于逐渐形成的过程中,恐怖行动是战争还是犯罪、国际反恐的国家责任边界等问题,正在成为国际政治和国际法治的争论焦点。21世纪以来,我国也面临着恐怖主义和分裂主义的安全威胁,我国于2015年12月27日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该法于2016年1月1日正式生效。这是一种全新的反恐法治,因其涵盖言论、集会、结社和宗教自由以及外贸外资等内容曾引起过美国国务院的"严重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法治指向较好地整合了"安内与攘外"两大国家安全诉求;在反恐这项"非传统安全"威胁上及时有力地厘清了国内外的种种认知误区;该法灵活而全面地设定了刑事打击与军事打击、境内群众路线与境外协商反恐、反恐动员与恐怖认定的法治程序;它在联合国乃至中美俄英的国际比较层面,都突显出了中国特色的反恐法治精神。
出处
《知与行》
2016年第2期40-45,共6页
Cognition and Practice
基金
2015年度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1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