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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4月8日起实施 海淘免税时代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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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关税司昨天发布消息,我国将自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并调整行邮税政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将不再按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而是按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出处 《财会学习》 2016年第6期I0003-I0003,共1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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