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收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方案。增值税属于流通税,对商品和劳务产生的附加价值来计算应纳税额。自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旨在减轻重复征税情况,推动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是物流税制改革的重大里程碑,试点在现行17%和13%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但是"营改增"是否真的能够带来企业税负的减少受到一些质疑。对此,文章以上海和深圳的74家物流上市公司为例,采用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实证分析法对课题进行研究,在假定条件下进行企业税负模拟测算,对"营改增"实施效果进行分析,经过研究发现所选的74家样本公司中,有43家公司的单位税负是下降的,有31家公司的单位税负上升,但是由加权计算得出的行业平均单位销售收入税负是下降的,下降了15.50%,我们据此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出处
《财会学习》
2016年第6期157-16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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