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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启动“外资促进十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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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亚太营运商计划。鼓励现有地区总部升级为亚太区总部或全球总部,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在沪设立地区总部,支持跨国公司在沪建立亚太营运中心或营运总部。
出处 《沪港经济》 2016年第4期17-1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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