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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治房:民国“万税”屋当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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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国前期,很多城市里没有“房产证”一说,购房者缴了契税,官方就在购房合同上盖一个章,等于承认了交易的合法性,万一哪天发生买卖纠纷,政府必须受理。如果不缴契税,购房合同上按的手印再多,也是不合法的交易。
作者 李开周
出处 《理财(审计)》 2015年第11期99-100,共2页 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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