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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市“四项制度”助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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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落实安全生产预警、约谈制度。对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和连续发生重伤事故、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事项进展缓慢、工作效果不明显的镇和企事业单位,及时进行预警警示。对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的镇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约谈三次的镇实行“一票否决”.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
作者 陈红
出处 《江苏安全生产》 2015年第2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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