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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领导实行带班值班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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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通市安监局近日制定出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领导带班值班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首次对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企业的带班值班领导范围进行了界定,明确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全面负责,带班领导对带班期间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规定了带班领导应负有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现状、落实规章制度、组织消除事故隐患等六个方面主要工作职责。
作者 通安宣
出处 《江苏安全生产》 2015年第8期55-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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