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的基本法,森林法处于森林法律体系的核心地位,自实施以来发挥了巨大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于1984年9月20日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85年正式实施。后又根据1998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决定》修正。森林法在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等方面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出处
《中国人大》
2016年第7期44-45,共2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