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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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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础性前沿性创新是中国“十三五”时期创新的“基座”。在过去,国家对此类创新的政策支持更多倾向于高校、科研院所。这一做法留下了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科技成果转化难的后遗症,成为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中的一个痼疾。“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开展基础性前沿性创新研究,是对历史做法的修订,目的之一是为了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使企业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小康社会进程中做出巨大贡献。
作者 赵刚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5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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