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明创建作为中国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载体,其治理性功能和意义并未得到挖掘与认可,通过对治理兴起缘由的追踪和不同学者与机构对治理概念较为规范的界定,可以提取理解治理核心属性或要义的四个基本向度:主体向度、方式向度、规则向度和价值向度;而通过嵌合的视角分析后发现,文明创建在不同程度上嵌合了治理的主体多元性、方式多样性、以及规则性和善治性,因而可以论定文明创建是一种治理活动,具备治理性,而且还是一项中国式的国家治理技艺。
出处
《实事求是》
2016年第2期20-24,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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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治理视野下的中国文明创建活动研究([2014]WT017)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