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编辑同志:我丈夫祖上是中医世家,到了我丈夫这一代,虽未从事医疗,但却掌握着祖上治疗胃病的秘方。一年前,我丈夫因创业失败,欠了数十万元债务。经人提醒,我丈夫决定利用秘方为胃病患者治疗,既是做好事帮病人摆脱痛苦,又能赚钱养家,遂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照着秘方购置相关药材、加工出售。由于确实治好不少患者,我丈夫的名声越来越大,甚至有人还送来了“药到病除”的锦旗,购药者日渐增多,甚至还供不应求。不料,我丈夫近日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0元。请问:我丈夫所制售的药品疗效有目共睹,为何也会构成犯罪呢?
出处
《新农村》
2016年第3期36-36,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