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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压力来了,海淘开始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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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8日起,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新政及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调整将正式开始实施,“海淘”要多缴税了。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限值以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额则按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作者 朱晓培
出处 《财经天下》 2016年第7期14-14,共1页 Economic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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