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定位与监管方面。民办校外培训机构正确定位是私人物品性质的公益事业,这就意味着民办校外培训机构可利用市场治理手段走产业化道路,同时政府进行必要的规制与监管。政府监管主要包括研制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的国家标准、工商部门履行监管主体角色、教育评估组织参与治理及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系统等。
出处
《教育导刊(上半月)》
2016年第3期24-27,共4页
Journal of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基金
广东省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课题"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办学指南研究"(编号:2014ZJK028)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