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小米公司状告“雷军电动车”侵权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2016年2月25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潍坊瑞驰汽车系统有限公司、被告北京高浪海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小米公司)诉称,小米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智能手机、互联网电视及智能生态链建设的创新型科技企业,其于2012年在第12类电动运载工具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商标。
作者 姜琨琨 李森
出处 《法庭内外》 2016年第3期62-62,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