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能够自由买卖吗?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李翔读者: 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照设立方式可以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其中,划拨土地是通过行政划拨方式,无偿提供用地人使用的国有土地。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6年第13期62-62,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