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分析研究中药保护的现有模式,为完善其发展走向和定位奠定基础。方法采用文献分析法,综合实施现状分析现有模式下的我国中药保护。结果我国中药资源丰富,然而这些资源在纳入现代法律保护体系时却无法由既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融合,因此,国家对中药的保护主要采用了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两种替代性模式,其中行政保护制度即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长期以来占据重要的位置。该制度为尝试弥补专利之不足而设计,但在适用过程中却逐渐显现出功能设计之缺位。结论现阶段唯有在知识产权基本框架下,把鼓励创新作为实施品种保护的优位选择,并实现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与专利制度的衔接与互补,才是解决问题的基本出路。
出处
《时珍国医国药》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738-740,共3页
Lishizhen Medicine and Materia Medica Research
基金
国家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No.14YJC8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