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我国人格权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传统的人格权体系的内在的逻辑矛盾逐步凸显,从而,阻碍了人格权理论的发展,限制了人格权的法律规制及司法保护。只有通过客观描述我国民法理论中传统的人格权体系,分析研究该体系的矛盾与问题,并以此为切入点,为最终达到重塑人格权体系的目的提供方向性指引,从而为人格权理论研究、人格权体系发展乃至于人格权立法提供一定的借鉴。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45-48,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