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遗嘱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服务方式,以其便捷、私密和成本低廉等特点受到网民青睐,但也因其独特的技术特征和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而遭遇法律效力困境。现有的网络遗嘱服务在法律性质上是一种以网络信息存储服务为核心的网络服务合同,尚不能产生继承法意义上的法律效力。但通过局部网络实名、附加电子签名、不同服务区别对待等网络技术和法律制度方面的改进和创新,有望使网络遗嘱逐步发展成为有严格法律效力的新型遗嘱形式。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1期49-52,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网络服务提供商法律责任体系研究"阶段性成果(13CFX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