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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标准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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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宋某在重庆一家私营机械厂从事仓库保管员工作,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5000元,机械厂为宋某办理了工伤保险。2013年5月10日,已下班回家的宋某接到厂里的电话,让其回厂接收一批物品入库。宋某在骑摩托车赶往工厂的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治疗了3个月,出院后一直在家休息未再上班。她的家人为其提请了工伤认定申请,被当地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七级伤残。
作者 王红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2016年第4期42-4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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