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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车运输介质核定相关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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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液体危险货物常压罐式车辆(以下简称“罐车”)进行许可时,交通运输部门(具体由运管机构实施)应当查看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汽车公告》、质量监督检验主管部门出具的《罐体检验合格证明》,根据《汽车公告》和《罐体检验合格证明》登载的介质核定最终准许运输的介质。
作者 张皓
出处 《中国道路运输》 2016年第2期27-29,共3页 China Road Trans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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