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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经鉴定无伤残等级,其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如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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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某公司职工余某,2014年5月7日在上班中遭遇火灾烧伤,7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9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零级。同年12月,余某劳动合同期满离开公司,因用人单位不愿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余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享受其工伤保险待遇。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6年第2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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