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院内部的审判监督行政化色彩浓郁,危及审判公正的实现。究其根源,长期以来我国官僚文化、上下级法院司法人员素质配备失衡、法院内部的考核制度以及地方各级法院院长选任制度缺陷等因素所致。应该废除上下级法院间存在的案件请示批复制度、完善人事选拔制度、改革法院考核制度、建立下级法院监督上级法院的制度渠道。
出处
《南方论刊》
2016年第4期58-59,75,共3页
基金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实证考察与理论反思"(课题编号:HB15FX013)
2015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课题编号:20150303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