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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条例,婚假15日、产假18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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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出台的《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15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10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18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同时规定,假期工资照发.《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依法生有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继续享受法律法规规定的优待政策.
出处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6年第5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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